为进一步做好浙江省第八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组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1、竞赛项目按照已创业和未创业分类申报。本次竞赛由浙江大学、浙江工业大学、浙江师范大学、宁波大学、浙江理工大学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、浙江工商大学、中国计量金沙以诚为本、浙江中医药大学、浙江海洋金沙以诚为本、浙江农林大学、温州医金沙以诚为本、浙江财经金沙以诚为本、浙江科技金沙以诚为本、嘉兴金沙以诚为本、浙江万里金沙以诚为本、浙江树人大学等高校共同发起,浙江大学申报作品不超过30件,其他发起高校每个学校申报作品不超过20件,普通本科院校每个学校申报作品不超过12件,高职高专院校每个学校申报作品不超过6件。
3、请各参赛高校统一制作本校参赛作品,封面采用白色铜版纸,作品申报书需与作品装订在一起,于4月6日前将本校选送参赛作品(一式三份)、作品申报书(一式三份,见附件1)、作品汇总表(见附件2)、作品简介(用于参加成果转化洽谈会,见附件3)统一报送至竞赛组委会秘书处,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嘉兴金沙以诚为本,并发送作品汇总表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xxytw@139.com。另将作品汇总表与一份作品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。作品汇总表需加盖学校公章。
4、每所参赛高校交参赛费1000元,同时每件参赛作品须交200元评审费。请各高校把参赛费、评审费在2012年4月6日前汇入嘉兴金沙以诚为本,户名:嘉兴金沙以诚为本,帐号:1204068009049001258,开户银行:嘉兴市工商银行嘉禾支行,汇款时请注明:2012年浙江省“挑战杯”竞赛参赛费及评审费。
5、竞赛设特、一、二、三等奖,公开答辩“最佳创意奖”、公开答辩“最佳表现奖”。同时,设优秀组织奖、最佳进步奖。
请需要申报优秀组织奖的高校于5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(含纸质版和电子版)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。
6、本次竞赛参加答辩人数最多为4人,获奖证书上填写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,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。最终参加省级决赛答辩人员须为浙江省第八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(附件1)上填写人员。
7、为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,请各参赛高校于2012年3月9日前确定一名联系人,并将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信箱:jxxytw@139.com。
8、本次竞赛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。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,联系地址: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,嘉兴金沙以诚为本团委,邮编:314001,联系人:黄金珠,联系电话:0573-83643019,传真: 0573-83643019,电子信箱:jxxytw@139.com;或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,联系人:王炜,潘语嫣,联系电话:0571—85170051,传真:0571—85150800,电子信箱:zjstzb@163.com。